•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一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二
  • 官方微信
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宁夏高三复读_宁夏银川市贺兰山高考补习学校官网
电话:13895303982 / 15378914979(微信同号)/0951-4086625
QQ:892155760  714604933
地址:从永宁县政府上车坐302路到北方国际建材城南下车,步行820米到达
乘车路线:
一、乘坐302、312路公交车到北方国际建材城下车
二、宁朔街胜利路口坐312路到金源路口下车,步行820米到达
2024年高考加分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作者:网站编辑 日期:2024/5/28

2024年高考加分政策解读

2024年高考加分政策解读

    2021年7月8日,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宁招委〔2021〕11号)。本方案自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24年高考开始执行,2027年高考起取消地方性加分项目。

现将本方案加分政策解读如下:

一、本次高考加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将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加20分投档、报考区外高校加10分投档的政策,统一调整为报考区内外高校加10分投档。

(二)将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并于2027年高考开始取消该加分项目。

(三)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山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蒿川4个乡(镇)户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考生,可参照山区考生加分政策执行。

(四)将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以下简称“川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外高校加10分投档调整为报考区内高校加5分投档,并于2027年高考开始取消该加分项目。

(五)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6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可参照山区考生加分政策执行。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本次高考加分的原则是什么?

加分政策从全区考生精准到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山区考生。川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使用范围由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调整为报考区内普通高校;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满足在实施区域内有3年完整户籍、3学年完整学籍、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经历的“三统一”要求。


专项计划资格政策解读


专项计划资格包含国家专项计划资格、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现逐一作出解读:

一、申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我区当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且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二)本人具有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8个县(区)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申报“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我区当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且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星海镇、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19个县(市、区、镇)的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申报“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我区当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且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

(三)本人具有我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申报“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符合我区高考报名条件(不含限报考生),且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须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特别提醒: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以上政策执行文件为:《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6〕19号)。